行政院消保處今天公布新的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,對凶宅、房屋格局、延遲交屋有更嚴格規範,未來賣房子除了註明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自殺,也得說明持有之前是否有人橫死;以往只有記載交屋時間,現在增加違約條款,不按時交屋,買方可請求每日支付總價萬分之2的利息賠償。
消保處表示,現行的「買賣契約書」僅作參考用,沒有強制力,但新的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上路後,建商未依規定將可處以6~150萬元罰款;仲介、個人買賣雖不罰款,但仍可作為買賣發生糾紛時,雙方提告依據。
鉅亨網記者尹慧中 台北2012/09/19 星期三 08:30[引用]
鉅亨網記者葉家瑋 台北2012/09/09 星期日 08:06[引用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