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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合宜住宅申請戶 不到一個月突破6000戶

鉅亨網記者詹宜軒 台北2012/01/31 星期二 11:02[引用]

內政部營建署委由各縣市政府辦理的「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」自去年12月23日開始受理申請,民眾拿到承購資格證明後,可選擇申購「板橋浮洲地區」或「機場捷運林口A7站地區」的「合宜住宅」,大約3個星期的時間,已經有超過6000戶的民眾提出申請,十分踴躍。

而經新北市政府審查合格的民眾,即可於建商公告受理期限內辦理承購登記,並將依實際登記總人數公開電腦亂數抽籤,選出正選和候補名單的申購序位,再辦理購屋簽約等事宜。

據了解,內政部營建署在10月19日公告「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核發作業須知」以來,公部門接到許多民眾的詢問電話,尤其是所在地新北市政府在開放民眾申請承購資格證明後,更有數以千計的民眾來電、親自詢問與遞送文件,申請民眾相當多。

承購資格證明 開放申請時間長達一年

不過,新北市政府呼籲民眾,要先取得戶政和財稅機關的資料,才能進一步做資格申請,需要填寫申請書可透過網路,民眾可以先上內政部營建署網頁下載申請書;填寫申請表格後,則須檢附有關申請日前1個月內「財產歸屬資料清單」、「綜合所得清單」及「全戶戶籍謄本」等,這些資料都可以就近在所在地的稅捐及戶政單位申請;最後是將作業須知規定的文件整理後貼足(建議39元)雙掛號郵資的「回郵標準信封」後,逕寄送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即可完成送件申請。

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張璠表示,「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」的申請時限長達1年,建議民眾只要期限內提出申請即可,不需急於初期辦理,但因此次有2個地區的「合宜住宅」,浮洲地區的詢問率明顯比林口來得高,進度也比較快,有可能會比較早進行申請與抽韱,民眾需要特別注意。

另外,市府將在收到民眾申請書之日起2個月內審查完畢,民眾於通過市府審查取得證明後,即可注意建商公告受理承購登記的時間,並於期限內辦理登記,俟受理登記期滿後,會再公開抽籤申購序位,建商也會公告並書面通知民眾選購,屆時再依通知期限內洽辦後續購屋簽約等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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