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面停車位大小將統一規定

【住展房屋網/台北報導】
相信不少眼尖的民眾早已發現,全台各處停車位大小不一的問題十分常見,或長或短、或寬或窄,不僅造成民眾停車習慣上的不便,甚至會因買賣雙方認知不同而引發訟訴糾紛;停車位大小不一致之問題,經建商陳情後,內政部營建署已同意更改規範,將統一停車位尺寸。
 
據傳內政部營建署參考日本及新加坡等國停車位大小設計,同時修正《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》第60條、第61條草案,並將會議紀錄函文全國建築師公會,公告全國平面停車位應規劃同一尺寸,但機械式車位尺寸則毋須變動。
 
未來營建署修法的方向,將把平面車位尺寸統一為「2.5公尺x 5.5公尺」,機械車位維持原制;然而,該修法內容目前仍僅止草案階段,仍需等到立法通過後才能夠上路。
 
另高雄市政則有一項領先全國的新規範,高雄市府宣布,內惟埤文化園區、凹子底農16地區以及澄清湖特定區等都市設計審議地區,區內之新建案必須將25%以上的法定機車停車位,部分空間轉換為單車停車位,未來高雄市府將追蹤這些地區實施效果,再決定是否推廣應用於全市區。
2011.8.18
arrow
arrow

    黃弟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