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弟鏟:這種情形,只能靠消費者張大眼睛看仔細,另筆者也勸大家少買商用地住宅!

 

公設灌水 瓏山林再罰1500萬

車道坪數納入 多賺住戶8000萬

2011年 08月25日

 

【馮牧群、周承諺╱台北報導】瓏山林建案「瓏山林藝術館」、「瓏山林長堤」分別於1月、6月遭罰1200萬元、1000萬元,昨位於台北市大直的「瓏山林博物館」再被罰1500萬元,原因為「未於房屋預定買賣契約中揭露共用部分所含項目應含車道」,創下最重的裁罰紀錄。

位於大直的「瓏山林博物館」,交屋來爭議不斷,包括位於娛樂用地,卻被當作豪宅使用,房仲業者估,每坪行情已達120萬元。如今該社區爭議又多一樁,公平會調查發現,預售時瓏山林企業並未在房屋預定買賣契約書中,揭露車道應屬於共同使用部分,但交屋時卻把部分車道面積納入公設面積,導致每戶權狀登記坪數增加,且向買方額外收取約1%房價,瓏山林因此進帳8000多萬元,相當於每戶平均多收80多萬元。

預售資訊不透明

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說,今年來建商遭罰原因多為廣告不實,依程度輕重罰緩幾十萬至上千萬元,此建案違反《公平交易法》第24條,且考量銷售規模及影響程度,才罰1500萬元。他說:「預售屋的相關資訊不如成屋透明,民眾應充分了解契約,並查明建商的信用和紀錄後再下決定。」
對此,瓏山林委任律師黃金洙回應,公司的契約與車道規劃皆合法,不清楚為何會產生法律問題,等收到處分書後,會提行政救濟。民眾曾緞說:「太誇張了!」表示若日後要買房,一定會選優良建商,以免自身權益受損,政府也該立法保障民眾權益。

基地為娛樂用地

《住展》雜誌研發長倪子仁說,預售屋購屋糾紛多,瓏山林博物館另一項爭議就是基地為娛樂用地,但卻標示於在售屋廣告最下方,易造成民眾混淆。建商應在合約書標示土地用途,並主動告知,若民眾對用地型態有疑慮,購屋時須多比較,如發現某地區特別便宜,須深入了解原因或土地用途,避免買到有問題的房屋。

「應留證據自保」

創意家行銷副總經理何志正說,民眾購屋前應慎選建設公司品牌才有保障。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說,由於本案是預售情況,民眾務必留下建案DM、合約書、傳單等所有條件,須記錄成白紙黑字,若交屋後發現與建商當初承諾不同時,便可當成證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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