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弟鏟:都更方式有多種,有自建,有合建等,自建利潤最高,但要找營造廠和銀行資金,住戶要有真正懂的人才可行!

 

都更最前線(系列完) 取得拆除執照 通知住戶搬遷

2012年04月02日 更多專欄文章

【林帝佑╱台北報導】都市更新程序走到此時,實施者可同時申請「建造執照」及「拆除執照」,而台北市士林區「文林苑」都更案爭議點其中之一,便是不願參與都更案的王家未搬遷,但實施者樂揚建設取得建照,就開賣預售建案。
耕薪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陳佳蔚表示,一般都更案在取得拆除執照前就會通知所有權人準備搬遷,民眾要注意搬家時間是否如合約協議且夠充裕,通常會有2~4周搬遷期。台北市不動產教育發展協會理事長楊銀宗表示,樂揚建設的拆除計劃因王家未搬遷,便透過打贏官司取得,現行法規來看並無違法。


確認附近租金行情

陳佳蔚提醒,合約會有拆遷補償費、租金補貼,補貼額度由實施者跟所有權人協議,建議民眾除參考實施者提供的估價報告,也可向附近房仲業者詢問行情,免得租金高於補貼金額造成財務壓力。
「文林苑」都更案強拆王家風波愈演愈烈,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認為,都市更新案的事先協商機制不足,建議非營利組織應進入社區協助民眾,讓沒有營利的第3方去協助,以達到資訊對稱。

 

 都更權益自保小撇步  系列報導 重點提要
arrow
arrow

    黃弟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