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弟鏟:都更有稅費及容積獎勵,但合建利潤較高卻資訊不透明,所以選那一種要看清楚想明白.

假都更真合建 建商騙簽約坑住戶

沒有退場機制 「怕變文林苑」

201205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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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家一旦被劃入都更範圍,依目前都更法條來看,少數不同意者仍會面臨被迫都更的局面。林林攝

【張琬聆台北報導】「文林苑」事件後,不少民眾對都市更新抱持更謹慎態度,就怕自身權益受損。住在北市士林區的湯小姐向《蘋果》爆料,建商以拐騙同社區屋主的方式進行都更,與住戶個別簽定「合建契約書」,但有住戶後悔想討回契約,建商卻只給影本,等於強行要住戶參與,住戶們沒退場機制,都怕成為第2個「文林苑」。


老屋改建時,除走「都更」外,通常都選擇與建商合建,兩者雖有助於都市更新,但合建為住戶與建商協議的私約,無租稅優惠與容積獎勵,同意門檻需100%,只要有1戶堅持不同意,即無法通過。都更的同意門檻則為多數決,雖然耗時較長,但因都更獎勵較多,建商有利可圖,若出現不同意戶,建商仍然可繼續都更流程,使少數人權益可能被犧牲。


合建VS.都更比一比

鑽權利變換漏洞

讀者爆料,最近台北市有建設公司先與住戶簽定「合作興建契約書」,也就是合建的私約,但合約內文卻列出「權利變換計劃之特別約定」條款,明定「如合建契約簽署比例未達100%時,得以權利變換方式(即都市更新)辦理。」使原需100%同意才得送件的合建案,改為只要經80%屋主同意就能施行都更,讓不同意合建的屋主居於少數劣勢,成為都更代宰羔羊。
政治大學教授張金鶚直言,這就是所謂的「假都更,真合建」,「建商為了獲得更高的容積獎勵,通常最後都會走權利變換,政府也都心裡有數。」目前台北市都更顧問小組已將《都市更新條例》修法建議送交立法院,希望合建也能比照都更權利變換的節稅優惠,提供建商合建誘因,或許能解決少數人被犧牲的問題。
但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丁致成表示,目前修法方向傾向「提高同意門檻」,只是讓都更難度增高,少數不同意者最後還是須接受都更。



都市更新流程

白紙黑字寫清楚

張金鶚建議,不同意都更者一定要積極陳情,保留各種拒絕都更的證據,白紙黑字寫清楚,而且「不要開條件」,避免被認為是獅子大開口。
台灣大學教授謝志誠提醒,屋主在公開展覽程序前,若因權利變換而不滿意者,都可撤銷同意書,但若權益無任何更動與受損,只要簽約就無法反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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