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宜住宅 暫且成為歷史名詞

住展房屋網 2013-09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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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住展房屋網/台北報導】稍早曾有報導揭露,中央將在淡海新市鎮規劃量體約3千戶的最新一批合宜住宅;不過就住展企研室求證了解,該公辦住宅的定位,屬拆遷戶中繼安置宅性質,和銷售中的機捷A7站案不同。更重要的是,現在這兩批合宜宅,可能成為絕響!

 

 

我們知道,合宜住宅之所以誕生,主要是大台北高房價造成民怨,官方因而宣示並推出所謂『健全住宅方案』;除修訂通過住宅法,並以此為依據興辦只租不售公營住宅,及推動房屋市場資訊透明化外,就是推出目前所見這兩批量體近八千戶、單位售價都壓在20萬/坪以下的合宜住宅。

 

 

不過官方當初宣示(官方協助取得土地、民間規劃營建)推出合宜宅時,部份民間社團批評並無推動法源依據。對此,內政部營建署國民住宅組組長王安強強調,合宜住宅要算是一種調節市場供需之『非常態手段』。

 

 

王組長說,根據住宅法第四十條規定,「中央及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為穩定住宅市場,經依前條第一項規定分析住宅市場供給、需求資訊,得就有嚴重住宅供需失衡之地區,視實際情形採取必要之市場調節措施。」合宜宅的興辦就此從此而來。

 

 

因此合宜宅和過去國宅不同,並不是常態性的推動項目;王安強也表示,現階段營建署這邊並無後續的相關推定計畫或規劃。這意味著,如果未來市場供需趨於穩定,或官方認為無需要,則合宜住宅有可能就此成為歷史名詞,去年底推出的板橋浮洲及銷售中的機捷A7兩案,也將成為絕響。

 

 

至於官方未來不再興辦的理由,除了難尋覓合適區位的土地興辦外,當然還是財源(短缺)。不過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系教授,也是中華民國住宅學會秘書長的彭建文認為,在目前台灣城鄉存在極大差距、資源仍集中大台北的前提下,官方如果真要用合宜住宅做為調節市場供需,乃至達成住宅政策的重要手段,就仍須選擇大台北地區為興辦合宜宅的主要區位。

 

 

然而,先不論現階段財源短缺或合適區位土地取得不易等問題,別說現在八千戶,就算推出八萬戶可能都是不足。因此彭建文認為,官方推動合宜宅的真正出發點,恐怕只是想昭告天下:「我們聽到(民怨)了,也有做事了。」換言之,其樣板、宣示意義大於實質。

 

 

當然,無論中外,多數人都希望擁有自宅,住展企研認為,即便官方經費資源有限,應該把火力集中在真正需要被照顧的弱勢族群上,讓多數稍有能力者能回歸市場機制得到(居住需求)滿足。因此,從市場資訊透明化做起,讓房市發展趨於健全,有需要的剛性消費者,都能以合理價位取得所需住所,或許才是真正『合宜』的住宅政策實踐手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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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黃弟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