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宜住宅資格證明效期延長 申請到年底

自立晚報自立晚報2012年11月1日 上午1:59

(記者黃秀麗新北市報導)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張璠表示,內政部在北部地區共新建2處「合宜住宅」,位於板橋浮洲地區的已經完成抽籤程序,目前仍在簽約,另外還有一處在林口台地,共有4家建商得標,目前仍在申請建照當中。為了保障民眾的權益,內政部對承購資格證明有效期限放寬,有意者可依「機場捷運A7站」合宜住宅興建廠商公告規定,已經取得了承購資格證明的人,不用再重新申請,但仍須要符合「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核發作業須知」訂定的申請資格條件;至於有意申購「合宜住宅」卻未取得資格證明的民眾,請把握在12月31日截止日期以前提出申請。各縣市從100年12月23日開始受理申請「合宜住宅」的承購資格證明,原本效期為核發日起1年,光是新北市已受理2萬2千多件,其中已核發近2萬件「承購資格證明」。

據內政部營建署表示:「機場捷運A7站」的「合宜住宅」因申請建造執照及整合興建廠商辦理聯合銷售等原因,預計銷售日期由原101年10月延至102年辦理,考慮到時候會有釵h民眾資格證明超過1年,以致失去效力,基於簡政便民立場,內政部特別公告逾期資格證明仍可參加「機場捷運A7站」的「合宜住宅」銷售作業。 相關事宜內政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首頁「合宜住宅專區」的點選欄可供點鴃A網址是http://www.cpami.gov.tw,提供民眾上網查詢及相關資料免費下載使用。2012/10/31

圖說:林口區位示意圖(營建署)

arrow
arrow

    黃弟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