違建擬未拆先罰 房價看跌

最高20萬可累罰 罰到復原為止

2012年 02月20日

 

【林帝佑╱台北報導】違章建築爭議不斷,內政部也針對《違章建築處理辦法》提出未來修法將走向「強制拆除前先罰鍰,最高可罰20萬元,且按次計罰,直到違建人自行恢復原狀」,業者預估,若未來法案落實得宜,中古違章建築可能成「票房毒藥」,買方購買意願降低,房價也看跌。

內政部近日著手修正《違章建築處理辦法》,針對違章建築,將改為強制拆除前就先罰鍰,最高可罰20萬元,且將按次計罰至恢復原狀。
所謂違章建築,是指違反《建築法》及其相關子法的建物,以台北市為例,建築管理處從1995年至2011年底,統計「違建查報已處理」的件數已高達10萬多件。

「未申請就違法」

其中外觀較容易辨認的頂樓、陽台和露台違建,則分別有1萬4219件、9733件及3352件。
台北市建築管理處主任祕書高文婷表示,「未經過申請就施工的都是違建」,因人力不足,取締以檢舉通報為主,只希望新的違建不要再增加,現行法規是強制拆除後若再重建,可能被處1年徒刑或30萬元以下罰鍰,但修法後罰鍰則按次計罰,應能減少違建的產生。

10間有7間加蓋

全台各大都會區違建仍呈「拆不及蓋」,中信房屋大安復興加盟店副理李家行表示,屋主希望多用1坪是1坪,在有限空間上做最大利用,常見的違建包括頂樓、露台或陽台加蓋,另外室內則有違法夾層或陽台外推等,都是用來增加使用面積。
以頂樓加蓋來說,能出租、自用,買賣又能計價,李家行表示,「10間就有7間附頂樓加蓋」,通常頂樓加蓋以正常使用坪數價格的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一出售。
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,違建空間不能保證永久使用,可能即報即拆,加上違建多為二次施工,較易漏水,建物結構安全也沒有保障。
而未來強制拆除前先罰鍰,徐佳馨表示,以頂樓加蓋來說,出售能計價,但修法後賣方可能要先拆除,不然買方擔憂連續裁罰而打退堂鼓,反成為「票房毒藥」。

加蓋難再計價

頂樓加蓋未來可能根本無法計價,甚至房價因此而下修,不過仍然待法規實際執行後,才能看出影響層面有多大。
住在新北市某公寓的民眾許智堯表示,「要使用頂樓還要樓上住戶同意,若火災要逃到頂樓等救援,卻沒有逃生出口,一點好處都沒有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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