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弟鏟:無論買成屋或預售屋,計不計價都其次,因羊毛出在羊身上,要看的是確認雨遮的面積是否太多導致房價過高無法接受!

雨遮如果太大 小心是虛坪
2011/11/05
【聯合報╱記者何醒邦/台北報導】

「黑心建商的告白」作者Sway表示,陽台和雨遮是建商最常A錢的地方,這些看似美麗、可以讓室內空間無限延展的「配件」,都可能是虛坪,所以消費者在看預售屋格局圖時,搞定客餐廳、臥室、浴室這些常見、重要的格局後,也別忽略細節。

Sway說,陽台跟室內同價,感覺不合理,但沒有陽台對生活又很不便,所以要找有用的陽台,並避免買到沒有用的陽台。

例如,客廳旁的陽台,有人認為對室內採光有幫助,且有可種植栽等功能,但如果消費者是個不想要陽台的人,就只是浪費錢、買個堆灰塵的地方,外推還比較實用,不過當然也要看社區的規定。

而廚房旁的工作陽台,主要用來放洗衣機、曬衣服,沒有反而麻煩,但通常這陽台要有1.5公尺以上的長度,才能曬床單。

Sway說,而雨遮就是窗戶外那薄薄一塊,台灣多雨多太陽,雨遮有存在的必要,也可提升房屋外觀的質感;但依內政部規定,「雨遮」只能蓋在窗戶上方,左右各50公分,超過50公分就不納入測繪登記。

因為50公分已足以遮雨,如果看到超大型、繞一圈房屋的雨遮就要注意了,因為建商會蓋出這樣的房屋,就有A錢的意圖;且別以為雨遮上可以放植物,除非有欄杆,否則什麼也不能用,放植物還要擔心會砸到樓下的路人。

新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5月上路,明定附屬建物除陽台外,屋簷、雨遮可登記所有權,但不得計價。天時地利不動產顧問公司總經理張欣民表示,新制上路後,消費者看預售屋時,可多比較雨遮價格的變動情形,注意建案有無「雨遮價格明降、總價暗升」情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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