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制二類謄本 恐害房仲減2成

2014年08月18日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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隱匿部分地址 難找屋主託售
【洪安怡╱台北報導】下月15日土地法新制上路,地籍二類謄本將不顯示屋主的完整地址,房仲業者無法循地址找屋主說服託售,衝擊業者生存,導致房仲業者建檔「囤貨」兜售屋主個資等亂象,業者認為此法可能導致房仲業者萎縮1∼2成,籲政府開放完整地址便民。

房仲業者生存困難,業務更積極發傳單遞名片,努力開拓客源。林琨凱攝

 

過去房仲業者開發物件,常利用二類謄本資訊循線找屋主,如王先生居住台南,但要賣高雄的房子,就曾有高雄房仲找到台南住家詢問,讓他相當訝異業者「神通廣大」。新北市王小姐也說,曾簽專任約給信義房屋,結果遇到永慶不動產業務員來電,說可以賣出更高的價格,讓王小姐不解:「怎麼會知道屋主是誰?」
類似狀況在委售屋主身上不時發生,近年來內政部平均每周接獲1封民眾陳情書,內政部之後委託調查回收1100多份有效問卷,結果有77%民眾不贊成二類謄本開放,決定制定隱匿部分地址的新制二類謄本。

二類謄本新制將不會顯示屋主的完整住址(黑框處)及身分證字號(紅框處)。范厚民攝

今年調2千萬張

此舉造成房仲業者恐慌,引發一連串囤貨效應。據內政部地政司近年謄本調閱數量可發現,2012年電子謄本調閱次數為3224萬張,隔年增至3546萬張,至2014年7月已突破2228萬張,這當中高達98.5%都是調閱二類謄本,屋主本身使用的一類謄本僅佔1.5%。


不肖業者售個資

房仲業者私下表示,將區域內新大樓謄本全數調出並建檔是「基本動作」,將來無法由謄本查得屋主地址,現在更要努力「囤貨」。永慶不動產高雄自由加盟店店長蔡亞志,透過臉書表示已斥資300萬元建立「謄本資料庫」,號召新血加入該店,此舉惹議後已將該文下架,但仍不少業者私下建檔。
兜售個資的違法業者更趁機大發利市,過去這些違法業者相當低調,僅透過簡訊詢問,今年開始,不少人光明正大致電到房仲店兜售,行情也相當亂,有房仲花1500元購買中山區整區大樓屋主個資,也有人遇過對方開價15萬元兜售全台屋主個資。
「難道現行做法都是違法個資的嗎?」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指出,若民眾遭遇騷擾應由其它法律保障,修改二類謄本是因噎廢食,也違反公開展示原則。


謄本開發效益低

ERA台灣區總經理黃鵬說,顯露地址是為了交易安全,房仲業者開發利用謄本地址的效益不大,商圈拜訪較有幫助。全國不動產紅樹林捷運加盟店副理陳昌蛟說,他寄2500封開發信卻僅一名屋主簽委託,用謄本找屋主並非良法。

二類謄本 新舊版比一比

【二代謄本開講】改遮姓名

新制對社區開發、都更、重劃等相關業者都要透過法院訴訟才能確認屋主身分,很不便;且所有權人要出售不動產,業者給予訊息也是必要的,建議新制可隱匿屋主部分姓名,但地址應完整保留。

林正雄
不動產仲介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

申請受限

新制二類謄本規定,法律上有通知義務的利害關係人,仍可申請檢附完整地址的二類謄本,如共有土地處分、有優先購買權的單位,及都更業者,公寓大廈管理負責人,甚或債權人等。

施明賜
內政部地政司專門委員

【報你知】新制下月上路

屋主本人(或代理人)申請調閱該屋地籍資料,謄本會有屋主個資、聯絡地址、建物土地面積、移轉日期等屬於第一類謄本;第二類謄本則是任何民眾都可付費申請,自由調閱他人房屋的地籍資料,此時會隱匿屋主身分證號等,建物地址等則全數揭露。
內政部今年2月修正《土地登記規則》,新版二類謄本將隱匿屋主部分住址,下月15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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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黃弟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